中工网法院公告

中工网由中华全国总工会主管 工人日报社主办

安徽省怀宁县人民法院公告

本频道公告内容均由公告制定者提供,中工网不承担相关责任,公告详情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内容若与事实不符,请致电反馈,我们将及时处理。

陈春生:

本院受理原告陈广兵与被告陈春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诉讼文书无法向你直接或邮寄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原告陈广兵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40000元及利息(¥90973.33元);自2007年12月16日起按月利率1%计算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6年8月21日为90973.33元;2.请求法院判令本案保全费、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2月25日9时在本院石牌法庭开庭审理。

安徽省怀宁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10-23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