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伟:
本院受理原告朱义飞与被告张伟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浙0329民初20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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