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19破124号
本院根据张豪锋的申请,于2026年9月17日裁定受理东莞市博爱拾方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爱拾方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9月17日指定广东品峰律师事务所为博爱拾方公司管理人。博爱拾方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6年10月28日前,向博爱拾方公司管理人(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绿色路鸿福文创中心1栋16层整层;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诗晨18516875164、钟雪梅15992734454;接受债权申报邮箱号:519312655@qq.com)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博爱拾方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博爱拾方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案由苗卉卉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梁虹、审判员何玉煦组成合议庭,由李学文担任书记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如当事人认为上述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案公正处理的,可以申请全部或其中任何一人回避。如需申请人员回避,请于2026年11月3日前书面向本院申请。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定于2026年11月3日下午15时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一体化平台线上召开。如债权人需委托代理人参加破产程序处理相关事宜,请联系管理人并按要求提交授权资料。
相关公告及案件处理进展将刊登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察老师18707126268 010-84151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