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文虎:
本院受理(2026)黔0382民初12288号原告黄启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49,000元及利息(以49,000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劳务报酬人民币23,000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因无法联系到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文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九仓人民法庭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逾期未答辩视为放弃答辩权,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九仓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察老师18707126268 010-84151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