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法院公告

中工网由中华全国总工会主管 工人日报社主办

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公告

本频道公告内容均由公告制定者提供,中工网不承担相关责任,公告详情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内容若与事实不符,请致电反馈,我们将及时处理。

宁利军:

本院受理原告江华与被告宁利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1月17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9-28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