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兴盼:
本院受理原告万李波诉被告祁伟、杨兴盼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一直无法联系,且无法直接和邮寄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126民初5069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万李波诉请:1.祁伟、杨兴盼共同偿还万李波为其垫付的一半交通事故赔偿款333785.58元;2.赔偿万李波诉讼损失即保全费2189元;3.本案诉讼费由祁伟、杨兴盼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总铺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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