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鄂0984民初2625号
邹建国、武汉博瑞森纺织服饰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吴连华与被告邹建国、武汉博瑞森纺织服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鄂0984民初262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被告邹建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所欠原告吴连华货款95000元;二、驳回原告吴连华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上诉于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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