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大专:
本院受理原告盘州市铭丰臻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陈大专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6)黔0281民初1455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适用程序及审判组织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应诉材料;上述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及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于2026年10月21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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