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文:
上诉人济南川丽德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就(2025)鲁0102民初21125号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涉外或涉港澳台为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或涉外为30)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联系方式:察老师18707126268 010-84151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