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苏0411民初173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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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周耀华与被告黄鑫鑫、河南昊星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11民初17355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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