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剑:
本院受理(2026)川0525民初3570号原告雷特与被告郭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告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和答辩的期限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9月21日16时在本院二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察老师18707126268 010-84151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