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宏鹏、孙立娟:
本院受理原告陈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定于举证期、答辩期满后的2026年9月1日9时30分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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