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法院公告

中工网是中华全国总工会主管、工人日报社主办、中国工会网络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和管理的大型综合性中央新闻网站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公告

本频道公告内容均由公告制定者提供,中工网不承担相关责任,公告详情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内容若与事实不符,请致电反馈,我们将及时处理。

金仁民、金厚兵:

本院受理(2026)苏0830民初4010号原告潘付刚与你们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传票(鉴定质证、摇号)、鉴定申请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四楼科技法庭鉴定质证并于当日下午16时30分在法院三楼鉴定室摇号选择鉴定机构。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7-30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