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和平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辽宁景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沈阳和平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辽0102民初191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送达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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