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明帝商务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周永诉被告凤阳明帝商务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一直无法联系,且无法直接和邮寄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126民初346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代理费70万元及相应利息;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总铺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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