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苏0411民初1179号
常州安佳建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余伟星:
本院受理原告湖南英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常州安佳建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余伟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9月1日下午13时50分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察老师18707126268 010-84151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