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贞淮、黄美利:
本院受理罗绍飞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6年8月31日11时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平浪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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