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祥梅:
本院受理原告赵跃与卜祥梅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因不能向你直接送达应诉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转普)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6年8月25日上午9时在本院马坝法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联系方式:察老师18707126268 010-84151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