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忠友:
本院受理原告贵州都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坝固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6)黔2701民初14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否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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