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鲁1302民初9688号
王文成:
本院受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长清支公司、王文成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鲁1302民初968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王文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垫付的保险赔偿款3804元;二、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长清支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垫付的保险赔偿款2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王文成负担25元、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长清支公司负担25元。本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在进行公告送达,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察老师18707126268 010-84151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