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法院公告

中工网是中华全国总工会主管、工人日报社主办、中国工会网络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和管理的大型综合性中央新闻网站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本频道公告内容均由公告制定者提供,中工网不承担相关责任,公告详情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内容若与事实不符,请致电反馈,我们将及时处理。

赵昌明:

本院受理原告丹徒区谷阳镇铭发纱窗经营部与你定作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1112民初1234号民事判决书:被告赵昌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丹徒区谷阳镇铭发纱窗经营部(经营者:李琴)报酬款5178元及逾期付款损失(以5178元为基数,自2026年3月17日起至欠款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3%标准计算)。赵昌明负担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650元。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6-29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