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鲁1302民初4808号
孟祥根:
本院受理于胜强与孟祥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鲁1302民初480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予于胜强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后收取275元,由于胜强负担。本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在进行公告送达,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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