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鲁1322执937号
王艳艳、马飞: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与被执行人王艳艳、马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执行,因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照法定程序拟对被执行人王艳艳、马飞共有的位于临沂市兰山区金源路351号13号楼2-2-402室及13号楼-122号储藏室(不动产权证号:鲁(2019)临沂市不动产权第0116042号)进行评估拍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财产处置参考价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查封、拍卖)。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对上述房产依法进行评估并依据本次评估结果予以拍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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