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皖1522民初1164号
王其康:
本院受理原告凡德露诉被告王其康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522民初116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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