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皖0422民初3197号
李景虎:
本院受理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与被告李景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422民初319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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