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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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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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黄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鲁0102民初1807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物业费33543.61元;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违约金,以33543.61元为基数,自2022年7月26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数额不超过19488.84元;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26元及实际产生的公告费,均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涉外或涉港澳台为满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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