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法院公告

中工网是中华全国总工会主管、工人日报社主办、中国工会网络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和管理的大型综合性中央新闻网站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本频道公告内容均由公告制定者提供,中工网不承担相关责任,公告详情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内容若与事实不符,请致电反馈,我们将及时处理。

(2026)苏1112民初2000号

吴希鹏:

本院受理原告秦新民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6-10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