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苏1112民初5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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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镇江市顺丰速运有限公司与你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1112民初55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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