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翌龙生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付勇、赵先发与贵州融合共享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贵州翌龙生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黔0115民初34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以及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察老师18707126268 010-84151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