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伟:
本院受理原告深圳融信保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冀0284民初209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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