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法院公告

中工网是中华全国总工会主管、工人日报社主办、中国工会网络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和管理的大型综合性中央新闻网站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公告

本频道公告内容均由公告制定者提供,中工网不承担相关责任,公告详情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内容若与事实不符,请致电反馈,我们将及时处理。

(2026)苏0282破14号

本院根据宜兴市丁蜀镇科兴模具厂的申请于2026年3月20日裁定受理宜兴艺汇陶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年4月27日,指定北京市炜衡(无锡)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你(单位)应在2026年6月30日前向宜兴艺汇陶瓷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无锡市滨湖区五湖大道9号蠡湖科创中心北楼22层;联系人:崔逸骏;联系电话:15190222938)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宜兴艺汇陶瓷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宜兴艺汇陶瓷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6年7月7日上午9时在宜兴市人民法院审判楼第二十五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时,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6-04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