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1303民初283号
盛克彪:
本院受理原告孙佛田诉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开庭传票、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及证据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7月27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秋长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联系方式:察老师18707126268 010-84151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