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卫生:
本院受理原告固镇县城关恒利商贸商行与被告朱卫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323民初130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货款19600元;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20元,公告费(以实际发生为准),由被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察老师18707126268 010-84151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