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法院公告

中工网是中华全国总工会主管、工人日报社主办、中国工会网络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和管理的大型综合性中央新闻网站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公告

本频道公告内容均由公告制定者提供,中工网不承担相关责任,公告详情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内容若与事实不符,请致电反馈,我们将及时处理。

(2026)苏0282民初7141号

吴锡妹:

本院受理原告周坤芳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目前不能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简转普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铁法庭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案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5-27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