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绍浩:
本院受理邓泽陆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一直无法联系,且无法直接和邮寄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126民初785号民事裁定书之一。裁定:准予原告邓泽陆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后收取525元,由原告邓泽陆负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联系方式:察老师18707126268 010-84151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