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敏华:
本院受理原告刘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282民初2770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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