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明元:
本院受理原告刘正平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川0311民初996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及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6年6月30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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