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潘丽:
本院受理原告潘延军诉你、宜兴市新庄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宜兴市和运物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282民初9489号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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