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月平、李梓豪:
本院受理原告霍利庆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在本院中心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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