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媛:
本院受理(2026)黔2701民初1619号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同时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沙包堡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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