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德:
本院受理(2026)黔2701民初2568号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匀市开发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上网告知书、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6年6月24日下午14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综治中心速裁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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