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本高:
本院受理原告瑞安市万建线切割加工厂与被告梅本高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浙0381民初1792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刊登费用:200元/条(500字内)
联系方式:察老师18707126268 010-84151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