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法院公告

中工网是中华全国总工会主管、工人日报社主办、中国工会网络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和管理的大型综合性中央新闻网站

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本频道公告内容均由公告制定者提供,中工网不承担相关责任,公告详情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内容若与事实不符,请致电反馈,我们将及时处理。

(2026)苏0685民初475号

海安沪渝木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金建、方志雅、韩品国、许存山、申承林、宋迎忠、韩桂珍、李从平、沈芝银、姚长明、吴风明、张福根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685民初475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2026年6月15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李堡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4-14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