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苏0991民初43号
邵为民、张朋、盐城云巢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周飞与被告邵为民、张朋及第三人盐城云巢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6)苏0991民初43号民事判决书、缴纳诉讼费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公告刊登费用:200元/条(500字内)
联系方式:察老师18707126268 010-84151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