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苏0991民初3570号
淮安万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岳从宇、韩国军:
本院受理原告戚传涛与被告淮安万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岳从宇、韩国军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5)苏0991民初357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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