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兆霞:
本院受理原告杨广东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一、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差欠的货款136687元并承担逾期付款利息(以136687元为基数,从2021年2月12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二、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因原告提供的地址和电话均无法有效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6)苏0991民初697号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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