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益水利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松源镇市场路38-1号):
本院受理原告王晓春与被告江根旺、第三人浙江华益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1121民初3582号补充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决定于2026年4月20日9时30分在腊口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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