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毅军(户籍住址浙江省青田县三溪口街道仁川村平安路30号):
原告黄伟芬与被告夏毅军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浙1121民初5232号民事判决书。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上诉期限内向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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