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苏0324民初17694号
朱鸿凌:
本院受理原告朱伟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324民初17694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社会综合治理中心30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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