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浙0381民初1378号
江西佑彤制药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浙江金安制药机械有限公司与江西佑彤制药有限公司对外追收债权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4月27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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